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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窃取钓鱼岛 《波茨坦公告》勒令其归还中国
2014年07月27日 09: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华 字号

内容摘要:图为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向议会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投降。波茨坦公告》连同1943年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等国际法律文件,构成了日本必须归还中国钓鱼岛的国际法基础。

关键词:波茨坦公告;日本;钓鱼岛;中国;附属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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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向议会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向盟国投降。新华社发

  7月26日是中、美、英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69周年。《波茨坦公告》连同1943年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等国际法律文件,构成了日本必须归还中国钓鱼岛的国际法基础。对此,日本政府在1945年发表的《日本投降书》中明确接受,并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承诺坚持这一立场。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1895年4月17日,清朝由于在甲午战争中战败,被迫与日本签署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钓鱼岛等作为台湾“附属岛屿”一并被割让给日本。

  1941年12月,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宣布废除中日之间的一切条约。《马关条约》理所当然作废。

  1943年12月,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曙光初露之时,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言明文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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