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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发布 约束变引导 删除76个“不”字
2017年01月05日 14:46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牛伟坤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市教委昨天正式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016年修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

关键词:引导;日常行为;北京市;学生;中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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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晚报讯(记者牛伟坤)北京市教委昨天正式发布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规范共15条,涵盖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记者发现,新修订的《规范》强化正面倡导,大幅减少约束性要求,比起旧版少了76个“不”字。

  2015年,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或修改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此要求,市教委对《北京市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了修订并合二为一。新《规范》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行为表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细化并加以引导,例如针对学生浪费现象,提出“节约资源,水龙头随手关紧,不用灯时随手熄灭,用餐不剩饭和菜”的具体要求;针对学生在公共场所存在的不文明行为,提出“观看演出或比赛时,遵守场馆要求。在图书馆阅览或博物馆参观时保持安静。”各项规定在强化正面倡导的同时,还力求具体、可行、可检测,比如要求学生做到“听从父母的教导,主动与父母交流,礼貌回答问话”;在社会生活中,做到“尊重他人隐私,不妨碍他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此外,新《规范》还彰显了浓浓的北京特色,着重体现首都特色和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特别强调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强调学生在参与国际交往中的行为要求,与北京作为千年古都的厚重历史底蕴和全国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相适应。此外,新《规范》一方面保留了如热爱祖国、孝敬长辈、尊敬老师、关心同学、尊重他人、勤奋学习、保持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勤俭自立、遵守公共秩序、珍惜资源、珍爱生命、文明上网等2004版《规范》中仍具时代价值、体现传统美德、应长期坚持的内容;另一方面,对于保留内容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同时强化了遵纪守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环境保护、国际交往等方面的要求。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市教委要将学生行为规范表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研究制定《北京市中小学养成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道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引导每一名学生逐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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