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在法庭上听着护工王先生出庭作证。对于李福女儿称当初已告知养老院其父患老年痴呆和抑郁,敬老院予以否认,并称李福女儿只说老人耳鸣,但没说过有老年痴呆, “如果是有精神病,我们敬老院根本不收。
关键词:敬老院;李福;刑事责任;身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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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翁敬老院内被打身亡
嫌疑人为其室友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死者家属起诉索赔40余万

李福(左一)在法庭上听着护工王先生出庭作证。
拍案年近九旬的刘银(化名)本想在敬老院安享晚年,没想到刚刚住进敬老院不到两周,便被人殴打致死。警方调查后,将嫌疑人锁定为与刘银同室居住的80岁老人李福(化名)。但经鉴定,李福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暂不具备受审能力,此案因此止步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刘银的老伴和子女6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将李福、李福女儿及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昌平法院开庭。
□庭审
死者家属九旬翁仅入住13天
昨天上午9点半,除刘银的妻子因年逾八旬,行动不便外,另外5名原告均来到了法庭。
刘银的家属起诉称,今年3月11日,89岁的刘银在儿子的安排下,入住南口镇敬老院,与80岁的李福的同住306号房,成为室友。虽然已是九旬老人,但刘银精神矍铄,入住敬老院时身体也很健康。“刚进敬老院时,父亲身体健康,与李福相处也很融洽,双方没有发生过摩擦和纠纷。”刘银的儿子在法庭上说,3月24日早晨7点多,他去看望父亲。一进房间,便发现父亲躺在地上已无生命迹象,血肉模糊得甚至无法辨认,地上还扔着被打折的拐棍。他立即找院长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急救医生赶到后,确认刘银已死亡。
此后,昌平公安分局介入调查,将嫌疑人锁定为刘银的室友李福。不过,经过鉴定,李福被确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暂不具备受审能力。目前,李福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仍在侦办中。
“我们曾向警方询问案件进展,但他们回答说,由于对方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具备受审能力,可能不会移交检方。”刘银的儿子称,因此他们决定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向李福、李福的女儿索赔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0余万元。此外,他们还同时要求敬老院对这40余万的索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返还押金、床费等7065元,理由是敬老院收治存有精神问题的老人入住,管理不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