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上海市奉贤区纪委制定出台规定,明确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界限,要求奉贤区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奢侈浪费歪风。
关键词:同事;奉贤区;婚丧喜庆事宜;党员干部;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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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四不准”
● 不准大操大办;
● 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人员参加婚丧活动,原则上不准邀请上级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同事、下属参加婚丧活动,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原则上不允许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
● 不准借机敛财,婚丧活动中接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礼品的,须作出说明;
● 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或者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车辆参与婚丧喜庆。
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原则上不准邀请上级、本单位同事等参加……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纪委制定出台规定,明确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界限,要求奉贤区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奢侈浪费歪风。
婚礼要提前10天报告
根据规定,奉贤区全区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参照“四不准”(详见上文)执行。
对违反“四不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一律收缴。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规定明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操办丧事的应于事后2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
中央严查“大操大办”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截至今年10月31日,“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凸出,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有3864起,占查处问题总数的5.7%。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中, 10月有329起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实际上,为揭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这一最顽固、“盖在腐败上的种种隐形衣”,全国各地出台了严格制度规范。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专门下发规定,明确“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湖南省要求党政干部除婚礼、葬礼,其他喜庆事宜禁止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加。
规定明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