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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取消经适房限价房 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
2014年07月25日 09:47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乾 字号

内容摘要:昨天,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针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将“体育”和“教育”两类场所,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纳入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范围,不允许划定吸烟区。长期护理保障是居家老年人迫切关心的问题,本市将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同时完善本市基本医疗制度,承担老年人因长期医疗护理、医疗专护或者居家医疗护理照料产生的符合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部分费用。

关键词:吸烟;保障;草案;配售;养老;禁止;护理;北京市;老年人;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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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拟取消经适房和限价房

  

  昨天,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根据《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经适房、限价房拟退出历史舞台,由“配售型保障房”取代。配售型保障房将不再采取备案家庭轮候的方式,而是采用类似目前自住型商品房的项目登记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为平稳过渡,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2013年4月19日前申请的10万户备案家庭还可继续等待轮候经适房、限价房;之后将不再新建这两类保障房。草案规定,保障房建设标准坚持小户型的原则。而且,每个保障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房。

  此外,配售型保障房实行封闭管理,房屋只能用于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赠与、擅自调换或改变住房用途;确需转让的,政府予以回购或再配售。

  针对《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将“体育”和“教育”两类场所,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妇幼保健机构”和“儿童医院”纳入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范围,不允许划定吸烟区。此外,还建议增加在室外排队等候队伍中禁止吸烟的规定。

  《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针对居家老年人迫切关心长期护理问题,将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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