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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岩: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自由概念
2016年12月04日 10:38 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作者:颜岩 字号

内容摘要:[ii]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秉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思想,从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出发提出自己独特的自由理论:批判了实证主义和存在主义的自由观。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对自由的理解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对当前政治哲学视域内重新反思自由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v][南斯拉夫]米哈伊洛·马尔科维奇、加约·彼得洛维奇编:《实践——南斯拉夫哲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文集》,郑一明、曲跃厚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导论”第18页。[xviii][南斯拉夫]米哈伊洛·马尔科维奇、加约·彼得洛维奇编:《实践——南斯拉夫哲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文集》,郑一明、曲跃厚译,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导论”第8页。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黑龙江大学出版社;哲学;决定论;人道主义;南斯拉夫;批判;东欧新;实践;选择

作者简介:

  “自由”一词从字面意思看,应为“由自”,所谓一切皆发端于自我,“顺随自己的意志,自我决断、自主行动,即是自由。”[i]从古至今,人们对自由概念的理解是多元的、含混不清的,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激进主义有着迥然相异的自由观。毋庸置疑,自由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论题,也是其根本理论旨归。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旗帜鲜明地将未来社会描述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并认为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ii]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秉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思想,从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出发提出自己独特的自由理论:批判了实证主义和存在主义的自由观;辩证理解了社会决定论和个体自主选择的关系;将自由视为人的本质和存在方式,超越了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概念;重申自由概念的批判性,揭露了经济决定论、经济主义和“经济人”假设的意识形态本质。东欧新马克思主义对自由的理解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对当前政治哲学视域内重新反思自由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对自由的基本理解

  布达佩斯学派哲学家赫勒(Agnes Heller)强调,自由决不能用量来衡量,任何复数形式的自由都是虚假的,自由只能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不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从否定性的角度出发,赫勒对自由作了如下界定:第一,一切自然(自发)意义上的活动都不是自由,主体决不能沦为社会历史进程的玩物(工具)。第二,政治意义上的自由不是自由,在国家范围内运作的政治活动总让主体处于一种不自由状态。第三,国家或其他人类共同体的“独立”不是自由。第四,认识必然不等于自由。

  波兰哲学家科拉科夫斯基(Leszek Kolakowski)认为,自由不仅指人能够不依赖于意识之外的力量自主地进行选择,还是一种创造新的可能性的能力。自由可区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作为人的存在的自由,即自由意志和选择自由;另一种是作为主体的社会活动的自由,即政治自由。科拉科夫斯基认为第一种自由更重要,因为它关乎人的生存本质,但他并没有因此否认政治自由,当有人认为基本需要的满足高于政治自由时,他反驳道:“虽然饥饿比起缺乏政治自由更加令人感到紧迫,但是在存在这些自由时,要比不存在这些自由时,那些饥饿的、失业的人们有更多的机会改变他们的命运。”[iii]波兰哲学家沙夫(Adam Schaff)对自由的理解与科拉科夫斯基基本一致,他区分了三种自由概念:第一种自由指一个人的行动意志不受任何人(事物)决定,也就是意志自由;第二种自由指一个人的行动不受任何客观必然性的制约,也就是行动自由;第三种自由指一个人可以在几种不同的行动中选择其一,也就是选择自由。沙夫认为第三种自由更符合实际。

  南斯拉夫实践派从马克思的实践[iv]概念出发阐释自由,认为“人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的存在,即一种能从事自由的创造活动并通过这种活动改造世界、实现其特殊的潜能、满足其他人的需要的存在。”[v]人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也就意味着人在本质上是自由的,实践和自由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彼得洛维奇(Gajo Petrović)列举了三种自由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自由就是外在障碍的不在场;第二种理论认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第三种理论认为自由就是自主决定。彼得洛维奇认为第一种自由理论过于宽泛,甚至可以适用于一切事物,如人们可以说瓶子被打破后水获得了自由,离开人谈自由,显然毫无意义。此外,第一种自由理论由于无法确认自由的性质(好坏),还会得出随意杀害他人是自由这样的荒谬结论。第二种自由理论由于排斥了自由概念的规范性内容,令其丧失了批判性和革命性,因而是保守的,“如果自由就是认识并接受命运、定数和普遍必然,那么‘自由’不过是自愿的奴隶的另一种说法而已。”[vi]彼得洛维奇最终认定第三种自由理论是切合实际的。

  另一位实践派哲学家马尔科维奇(Mihailo Marković)认为,自由问题有两种完全异质且不可通约的研究范式:一个是科学的、价值无涉的实在论,强调实证知识的重要性,推崇逻辑严密的方法。另一个是反科学的浪漫主义,强调对当前社会的批判,主张回到过去和发展一种乌托邦的未来。18世纪的启蒙主义是第一种范式,它相信“通过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技术,人可以获得关于自然规律的可靠知识,顺应这些规律,并因此而成为有力的、富裕的和幸福的。”[vii]但是,富裕社会一定是自由社会吗?马尔科维奇并不这样看,他坚信,“生活在富裕和明显外在的权力中并不能使人更幸福,而且在科学技术的成功之后,人创造了一种基本上不自由的、不合理的和自取灭亡的社会。”[viii]“对一个生产增长、衣食过度、纸醉金迷的世界来说,自由乃是一种奴役的自由。”[ix]如果说启蒙主义由于对理性过于乐观而走向了独断论,那么反启蒙的各类思潮则因为过于悲观而走向了排斥理性的另一个极端,存在主义就是其中一例。对于存在主义思潮的实质,马尔科维奇一语道破天机,即认为它不过是“反对现代社会的各种非人方面的一种无力的、浪漫的表达。它是对抽象思维中的令人不满的具体状况的替代,即它是消除异化的一种异化了的形式。”[x]

  与其他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一样,马尔科维奇也不认同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而是认为自由应该指向人的“自决的能力,以及改变一种决定论体系的条件的能力”。[xi]马尔科维奇对当前自由理论的两种主流研究范式都不赞同,他认为探讨自由必须将描述(科学分析)与规范(价值批判)结合起来。自由理论的核心应该是探讨“个体自由是对一个给定主体的直接认识的问题,还是一个对整个状况的批判评价的问题?”[xii]如果仅仅固守于经验描述的方式,自由就变成了对必然性的认识,人们将陷入一种尊奉主义和永恒的奴役状态,但若完全抛开经验描述(例如像存在主义那样),自由则“可能降格为对那些毫无机会实现的想象的事态的一种任意选择”。[xiii]这就表明,知识(认识)的确是通达自由的必要条件,但它却不是充分条件,“自由既不意味着否认任何因果性或决定,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谈论绝对的自由。”[xiv]自由总是有限的、相对的,马克思主义和存在主义在自由问题上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总是在现实社会中具体地关照自由,后者则是在主观想象中抽象地思考自由。

  马尔科维奇并不局限于在经验实证的层面上探讨自由,他将自由分为两个层次:最低层次的自由指在给定的选择中进行选择,此时自由的程度取决于人们掌控系统各种限制条件的程度;最高层次的自由以实现人的根本需要为特征,意味着扬弃一切异化和剥削制度。正是在后一层意义上,马尔科维奇将自由视为一个规范概念,并认为它包含了价值批判的向度。依他之见,马克思自由观的核心是建立一种“没有任何异化的经济权力或政治权力中心的生产委员会的联邦的观念”,[xv]也就是自治的观念,自治意味着消除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异化,废除所有那些使人扭曲和物化的压迫性的体制和结构,同时创造各种鼓励人格发展、使参与成为可能、有利于想象和创造性的社会组织的新体制和新形式。[xvi]通过揭示自由概念的规范性内容,马尔科维奇凸显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和革命性维度,他将马克思主义的范畴归为两类,一类指向已经被废除或可能被废除的事物,如异化劳动、意识形态、资本等,另一类指向尚未被创造或可能被创造的事物,如类存在、自由、共产主义等。同时,马克思主义的范畴又具有三重性,即否定的属性、描述的属性和规划的属性。总体上看,自由概念属于第二类范畴,但同时又具有描述的属性和规划的属性。马尔科维奇的论述略显复杂,但基本用意是明确的,那就是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批判性统一起来,这显然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实践派哲学家哥鲁波维奇(Zagorka Golubović)认为,自由就是“将自己转变成一种人的自我实现的可能性和诉求”。[xvii]自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由指个性的自我实现和创造性的发挥,属于积极的自由(freedom for),狭义的自由指政治上的自由,属于消极的自由(freedom from)。论及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人们一定会联想到伯林(Isaiah Berlin)。从自由主义的立场出发,伯林界划了两种自由:消极自由代表私人领域的个人权利不被侵犯;积极自由意指人们能够成为自己的主人。伯林担心一旦人们获得自由便会为所欲为,于是主张将自由限定在消极自由的范围之内。与之不同,弗洛姆(Erich Fromm)从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立场出发,强调积极自由比消极自由更具重要性。哥鲁波维奇采纳了弗洛姆的观点,但同时又认为消极自由是积极自由实现的条件,他提醒人们,如果忽视资产阶级的民主和平等原则,将会导致马克思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蜕变为“为了社会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

  综上所述,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尽管对自由的理解各不相同,但还是形成了一些共同见解,可概括如下:(1)自由是一个质性范畴,关乎人的本质;(2)自由意味着选择和创造;(3)自由是一个规范概念,内含批判性的维度;(4)政治自由和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是一种有限自由,为真正自由的实现提供了前提条件;(5)自由是个体的个性自由,集体和国家不能凌驾于其上。笔者认为,上述五个方面马克思并没有直接提出过反对意见,有些甚至还可以在文本中找到佐证,但在斯大林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版本中,这些观点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这既有政治原因,也有思维方式方面的原因。这些观点在今天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当之处,应该说大多数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能够客观辩证地看待自由,他们对自由的诠释无疑大大深化和拓展了人们对马克思自由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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