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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方略方式的战略定位
2014年11月17日 13:58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杨小军 字号

内容摘要:专家语粹●既然法治已经成为了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那么,确立和确保法治权威自然就成为了应有之义、必然结论●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当前反贪腐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敢腐”的问题,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才能解决问题,法治就是解决制度上问题的主要“抓手”。法治内容的重要性决定了法治的重要地位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关键词:治国理政;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依法治国;改革;党的执政能力;反腐倡廉;利益;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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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语粹

  ●既然法治已经成为了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那么,确立和确保法治权威自然就成为了应有之义、必然结论

  ●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

  ●当前反贪腐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敢腐”的问题,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必须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才能解决问题,法治就是解决制度上问题的主要“抓手”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法治建设,这一基本事实足以说明法治受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具有了崇高的权威地位。关于地位问题,我认为现在这次中央全会凸显了“四个前所未有”。第一个前所未有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第二个前所未有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第三个前所未有是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对法治的重视前所未有。第四个前所未有是中央全会对法治重大问题专门作出决定是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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