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4月1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法律评估中心联合主办, “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成果发布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挂牌仪式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
关键词:法治;人民大学;评估;中国;全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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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
4月1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法律评估中心联合主办,“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成果发布暨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挂牌仪式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该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组织课题组集体撰写,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的支持。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领导,中国人民大学领导出席发布会并致辞,来自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统计学界学者参加会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家单位的专家和研究人员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四中全会又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目前全国已经出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治评估实践。“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是第一份源于中国本土的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有着开创性意义。
“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设计,建立了由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66个三级指标、188个四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该报告采取了问卷抽样调查方法,设计了公众问卷,专家问卷和执业者问卷等三类问卷,共计430个问题,委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实施调查。调查时间从2015年10月开始,当年12月结束。公众问卷调查对象分布在中国大陆28个省、市、自治区。专家问卷选取中国法学会若干专业研究会、学会的理事为对象,执业者问卷以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问卷对象。
评估报告把中国的法治指标分为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等5个一级指标组成;为了评估中国法治体系的效果,课题组又设立了第6个一级指标即法治效果指标。报告把法治发展水平分为好,较好,中间,较差和差五个档次。报告对问卷的分析表明,我国法治的总体水平达到70.1分,处于中间的档次,其中法律规范体系得分70.3分,法治实施体系得分68.8分,法治监督体系得分70.7分,法治保障体系得分72.1分,党内法规体系得分68.9分,法治效果体系的得分为69.5分,与法治体系得分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报告提出,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角度,中国的法治治理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法治治理能力体系包括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则,因此可以测算中国这两个领域的评估分值,法治治理体系指标得分为69.6分,治理能力指标得分为70.7分。
报告指出:法治一级指标的得分差别不大,但是各个二级指标的差距则明显加大。二级指标一共20个,其中70分以下的二级指标有9个,分别是立法完备性、行政执法、司法适用、社会治理、执法监督、党内法规执行力、党规国法协调性、控权指标、法治观念,占二级指标总数的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