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传播学
微信成瘾:社交幻化与自我迷失
2015年04月17日 21:32 来源:《南京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第96-102页 作者:蒋建国 字号

内容摘要:微信体现了媒介化社交的诸多优势,随着微信的普及和社交功能的延伸,微信化生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值得高度关注。微信成瘾不仅具有网瘾的一般特征,其过度虚拟社交导致生活紊乱和精神空虚,陷入“越微信、越焦虑、越冷漠”的怪圈,也进一步地疏远了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容易产生人格分裂、社交幻化和自我迷失。如何培育微信的社交理性,是合理运用微信的应有之义。

关键词:微信成瘾;社交;自我;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蒋建国,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导,广州 510632

  内容提要:微信体现了媒介化社交的诸多优势,随着微信的普及和社交功能的延伸,微信化生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值得高度关注。微信成瘾不仅具有网瘾的一般特征,其过度虚拟社交导致生活紊乱和精神空虚,陷入“越微信、越焦虑、越冷漠”的怪圈,也进一步地疏远了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容易产生人格分裂、社交幻化和自我迷失。如何培育微信的社交理性,是合理运用微信的应有之义。

  关 键 词:微信成瘾;社交;自我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传播全球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研究”(13AXW01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14)11-0096-07

  从2011年以来,微信作为社交媒体迅速崛起,目前全国至少有6亿个微信用户,且数量在持续攀升,微信已超越微博成为最受欢迎的社交方式,作为微时代最具有代表性的圈子文化,微信所创造的“朋友圈”,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微博迷”们的社交和生活方式。尤其是对于一些年轻网民而言,如果有一天离开微信,简直是一种严重的心理恐慌。显然,以微信为代表的“微时代”,极大地改变了人际交往的时空概念、文化氛围和心理方式,它所创造的新型社交文化,在很大程度上革新了身体、情感、话语与文化的概念内涵,体现出“微文化”的巨大影响。对于微信社交的自由、平等、随性和开放的优势,已经被不断地放大且形成了巨大的营销效应。但是,关于微信成瘾所导致的社交幻化和自我迷失问题,却鲜有专文进行深入探讨。本文将微信成瘾视为网瘾的一种表现方式,以微信社交功能作为研究的重心,探讨微信成瘾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微信社交:交流并非意味沟通

  按照字面的理解,微信是通过简短的文字进行交流的“信”,是私信、短信功能的扩张,它延伸了互联网的诸多互动与交往功能。随着Web3.0时代的来临,网络本身已经成为“社交图谱”。①尤其是多媒体交流方式的发展,使微信交流充满了文字、图片、视频的丰富想象。而微信聊天对外部设立界限,使其圈子文化限定在“朋友”的范围之内,让参与者有心理上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但是,作为Web3.0时代的时髦交往方式,微信既是一种“圈子文化”,又是网络亚文化的重要源头。它虽然属于私人交流方式,却是网络世界中的一种“亚媒介”。其朋友圈可以随时携带各类信息进入“内群”中,微信圈所展开的交流和讨论,仍然与网络公共领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微信的“写作”与手写时代的书信有着根本的区别。书信首先是由于地理空间的存在而产生的双方交流,所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表达了手写文字区别于复制文化的情感效应。“写信”与“读信”是在特定的情感空间里进行的仪式化“场域”,手写的书信是书写者的叙述、思想与情感的交织,是对特定对象一种空间上的倾诉,并通过书信旅行时间上的差异期待对方的回应与交流,“我”和“他者”在书信交流中存在着情感互动与依恋。字里行间表现了对人物、事件和生活世界的勾连,具有文本的完整性、逻辑性和想像力。而对于“读信人”而言,读信犹如“读人”,远在千里可感知友人过去的思想和生活踪迹。因此,书信和眼泪一直是感情的一种凭证,而见字如见人、睹物思人仿佛也就具有了更充分的理由。②这种时空的回响和情感的互动是书信作为私人交往方式的魅力所在,也是体现手写文本的思想性、逻辑性和生命力所在。

  但是,微信虽然在形式上继承了书信的交流功能,却与书信的情感沟通功能有较大差异。首先,微信是一种集体意义上的圈子文化,缺乏对个人的专注和投入。对于那些建立微信圈的用户而言,尽管他们可以通过电话号码、QQ群、群聊号、公众号和社区寻找合适的交往对象。这看起来似乎有较大的交往选择性,但是,从实践层面上,一般人经常联系和交往的圈子不会超过一百五十人,而大多数微信号加入的朋友远超过这一数量。由于一般手机用户存储的联系人达数百乃至数千人之多,似乎每个人都抽象成为一个手机号码。对于手机中许多“陌生的熟悉人”的微信邀请,按照许多微信用户的经验,从礼貌的角度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拒绝。因此,微信号所连结的朋友圈,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朋友”,而是交往意义上的“熟悉人”,有些甚至是仅知其名而不知何时见过的“过客”。一位报社老总谈到不设微信号的原因时就很坦率地说,他手机上有近8000个手机号码,许多手机号是工作和业务上的“保持者”,如果建立微信圈,对于那些突然撞入的“发言者”,如果不回信不太礼貌,而回信又“无话可说”。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微信朋友圈与现实的社交圈有着较大的差异。微信圈并非完全基于信任而建立的小众社交圈,圈中的“陌生面孔”也并非个别现象。微信圈将社交圈子进行符号编码和再度链接,并没有强调交往的个人属性。相比较而言,“微博是社交化的媒体,而微信是媒体化的社交。”③尽管微信与微博的公共交往有较大差异,但微信仍然是虚拟交往世界中的一个中介和连接点,其点对点、点对多的互动交流方式,与书信用信封限定单一的联系对象有着很大的差别。从这个层面上看,微信的多元交往方式虽然便捷,也具有“强联系”的社交功能,却难以体现对某个交往对象的专注和情感归属。

  其次,微信交往是一种“有限度”和“碎片化”的交流,缺乏完整的文本意义。在网络所建构的“片断主义社会”中,微信具有网络文化“涣散”的一般特征。从表面上看,微信用户可以打破时空的局限,随时随地联系朋友圈的任何人。但是,根据大多数微信用户的经验,微信聊天存在着“选择性交往”的问题。对于数百乃至上千的“朋友”,如果平时缺乏联系,突然向对方发信,无论从意愿上还是在情感上,都缺乏“交往动力”。而既便是偶尔与多年未联系的朋友在线聊天,也会由于“话语贫乏”而难以持续。因此,对于许多微信用户而言,“聊天”并非是随意找人,而需要考虑对方的“回应度”。而进入微信聊天环节之后,互动就显得特别重要。然而,与书信互动由于时空差距而存在思考与记忆的环节不同,微信的即时化互动则是“随意”的交流。由于双方并没有为了聊天而准备充足的“主题思想”,微信聊天往往是“漫不经心”或者“三心二意”的。对于聊天者而言,文字的输入并非是完整的思想表达,而是某种即时性思绪的电子书写。双方在交流时很难集中精力讨论某一主题,往往会随意性地转移话题。当一个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回应,另外一个问题又会凸显,这种杂乱的信息碎片让双方难以深入交流,更难以形成深度的情感体验。而由于片段性的输入和漂移,聊天的文字往往缺乏逻辑关联和系统思维。这种漫不经心的互动很难实现情感上的交融和交往上的“凝视”,加上双方的身心状态和网络情境的差异,许多话题并非出于真实情感的流露,很多情况下往往是“逃避”式的回应。“交流的无奈”是微信交流普遍存在的问题,而这些随意性的文字更是一些碎片化的信息杂烩,很难形成一个完整的文本。对于“聊过即走”的用户而言,“聊天”仅仅就是“聊聊”而已,那些杂乱的聊天记录根本毋须保留和记忆,聊天内容很快成为瞬间即逝的信息符号,难以在聊天者的思想世界产生深刻的影响。在主题的不断转移中,许多聊天者甚至是在“向微信说话”而已。

  再次,微信朋友圈的“分享链接”制造了“共享文化”的虚假繁荣,并消解了微信的互动沟通价值。微信区别于一般网络社交工具的重要功能就是朋友圈的信息共享。微信用户利用朋友圈建立的各种链接,能及时了解圈子内外各种信息,可以说,每个“分享链接”就是一个超级文本。而每个文本则建构一个具体的“事件”,让阅读者能够获得新的信息消费通道。然而,由于每个微信用户面对的是一个庞大的网络数据库,而圈子里的朋友们将“分享链接”作为主体性存在的重要方式。如果说有些朋友由于种种原因存在“聊天”的困境,而向自己的朋友圈发表信息则享有充分的权力与自由。这些漂移的链接拥有无法计算的即时性指令,信息可以在数亿用户之间通过各种链接进行复制和传播,任意“转发”是任何微信用户轻点手机界面即可完成的事情。而用户利用微信平台的自我展演,则实现了“微时代”人人都是主角的技术跨越。“我”与“他者”都可以随意到朋友圈任意发表言论,展示自己的生活世界,即时性的文字、图片、视频成为书写网络人生的基本方式。如果说“我微信、故我在”是一种新媒体生活方式,那么,“我链接、故我在”则成为微信自我表达的重要动力。而每个链接所具备的评论功能,则为每条信息发布者提供了获得赞赏的机会。在信息“链接”组成的圈子共享文化中,“赞”与“不赞”尽管是阅读者的自由,但是被信息充塞却是无奈的选择。尽管用户也可以遮蔽某些不受欢迎的“闯入者”,但是,却难以逃离朋友圈提供的信息杂烩。当我们进入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之后,情感沟通功能已极大退化,而不自主的浏览却让我们无法“全身而退”。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