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6月25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50项,青年项目10项。
关键词: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公示公告;评审工作;匿名
作者简介:
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
公示公告
2014年6月25日,中国法学会发布了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其中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6项,一般课题50项,青年项目10项。截至8月10日,共收到有效申报书1076份,其中资助课题申报书486份,自选课题申报书590份。10月28日—11月24日,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了专家评审工作。12月4日,中国法学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建议名单》。其中,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7项,一般课题53项,青年项目11项,自选课题121项,共计193项。现予以公布。
为了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公平性,提升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本年度课题评审办法作了较大调整:
1.专家评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个阶段为内容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申报人对选题价值的理解、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性、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阶段为基础评审,评审指标主要涉及研究团队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申报课题相关领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等。
2.两个阶段均采用通讯评审方式进行,尽最大可能避免干扰。内容评审阶段确保绝对匿名,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专家与申报人之间完全匿名;基础评审确保专家与专家之间完全匿名,申报人对专家匿名。
3.每个课题的评审专家均为3人,两个阶段的专家原则上不交叉。除了学术造诣和学术公心的遴选条件,为了遵循回避原则,评审专家一般不由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负责人担任。
4.内容评审阶段评分排名前30%的,进入基础评审阶段,其余淘汰。内容评审第一名领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项建议名单,不需要再进行基础评审。
5.两个阶段总分的计算公式为:属于资助课题的,总分=内容评分×60%+基础评分×40%;属于自选课题的,总分=内容评分×70%+基础评分×30%。前者为招标课题,更注重研究成果的质量,因此倾向于有一定研究基础的申报人;后者为自行申报的课题,更注重研究成果的创新,因此不提倡申报人在确定申报选题时过于考虑其已有的研究成果。
6.自选课题与资助课题同等重要,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专家、统一评审标准、统一限制数量,确保自选课题评审工作的严肃性。自选课题成果优秀的,将加大后期支持的经费额度和覆盖面。
7.评审相关信息尽可能第一时间全面公开,包括公开评审办法、评审指标及分值、全部评审专家名单、课题主持人基本信息等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14年12月4日—12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联系。
联 系 人:杨青春 曹 菲
联系电话:010—66173342
电子邮箱:ktps2014@126.com
附件:
1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立项公示名单(附后);
2.中国法学会2014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评审办法(点击进入);
5.中国法学会2014年课题评审专家承诺书、工作人员保证书(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