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6年,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生态强省”列为“五个强省”目标之一。
关键词:治理;生态;农村环境保护;统筹;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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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生态强省”列为“五个强省”目标之一。近日,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联名发表文章《让三湘人民共享绿色福利》,提出要“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抓手,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向‘一湖四水’延伸,向大气、土壤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拓展”,再一次吹响了生态强省建设的号角。
湖南是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农村范围大,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基础在农村,重点在农村,难点、薄弱环节也在农村。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应当成为当前统筹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的重中之重。
自2007年启动“两型社会”建设以来,湖南就非常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涌现了如“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一系列在全国范围产生较大影响的典型模式。2015年,湖南又被环保部、财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域覆盖试点省份。通过不懈努力,全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当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状况依然堪忧。据统计,2015年湖南全省农业化肥、农药以及农用薄膜的使用量分别达到839.46万吨、12.26万吨和8.40万吨,“十二五”期间分别增加了14.56万吨、0.36万吨和1.08万吨。农业规模化养殖导致畜禽粪便排泄量大幅增加,全省每年仅生猪粪便排放量就达2.3亿吨。目前,全省约25.8%的农田灌溉水和18.3%的农田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以洞庭湖区为例,其地表水污染源70%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
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依然突出。据专家调研估算,按照湖南现有农村垃圾处置水平,平均每个村设施、人员、机构等前期治理体系建设大约需投入60万元,设施体系建成后,每年每个村需要3万元左右的运转经费,各乡镇要配套约180万元用于垃圾转运,县区还需配套垃圾处理经费,经济欠发达地区是难以承担的。正因为如此,“垃圾围村”现象依然没有得到实质改观。一些村把垃圾收集起来倒进山沟里、河中或者焚烧掉,表面上干净了,却对农村土壤、饮用水和空气造成了“二次污染”。
农村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任务艰巨。根据湖南省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7357平方公里,占湖南土地总面积的17.63%,年均土壤流失量约达1.2亿吨。目前省里划定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6个、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5个,总共涉及的县(市、区)达到82个。从全省耕地质量看,这些年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既有以养分损失、化学污染为主要特征的化学退化,也有以水涝导致的潜育化为特征的物理退化,农业生态修复量大面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