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循证实践是社会工作领域将研究者的研究证据、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案主的独特性三者有效整合起来的一种实践模式。它植根于社会工作初创时期对有效性的强调,肇始于循证医学,于1999年正式形成,是社会科学实践领域的“循证实践运动”的一部分。循证实践增强了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得到政府与社会大众的认可,改变了基于常识、缺乏有效监管的传统实践方式,但也存在着过于强调研究证据、导致实践艺术的技术化、可能潜在地伤害案主等问题。
关键词:循证实践;社会工作;循证社会工作;研究证据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杨文登,广州大学 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杨文登,广州大学副教授,博士,从事循证心理治疗研究。
【内容提要】循证实践是社会工作领域将研究者的研究证据、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案主的独特性三者有效整合起来的一种实践模式。它植根于社会工作初创时期对有效性的强调,肇始于循证医学,于1999年正式形成,是社会科学实践领域的“循证实践运动”的一部分。循证实践增强了社会工作的科学性,得到政府与社会大众的认可,改变了基于常识、缺乏有效监管的传统实践方式,但也存在着过于强调研究证据、导致实践艺术的技术化、可能潜在地伤害案主等问题。
【关 键 词】循证实践;社会工作;循证社会工作;研究证据
中图分类号:C 9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94X(2014)02-0050-10
“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evidence-based practice in social work)①,常被称为循证社会工作(evidence-based social work),在中国(包括港台地区)还被译为“证据为本的实践”[1-2]。循证实践兴起的时间不长,但正在逐渐成为西方社会工作主流的实践模式。“在过去十多年中,循证实践得到了人们的欢呼,认为它为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光明的前景,是社会工作进入新时代的信号”[3]。循证实践“与当代职业的现代化直接相关,改变了现代社会……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进程自身的产物与直接的表达”[4]。霍沃德等认为在社会工作领域进行循证实践的教育是一种新的教学范式[5],在相应的博士、硕士教育课程中,要特别重视循证实践的训练[6]。那么,到底何谓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它为什么会发展为西方主流的实践模式?该如何对它进行评价?对中国社会工作的实践与教学有何启示?下文将逐一简要地探讨这些问题。
一、社会工作中循证实践的内涵
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根源于循证医学,是当代社会科学实践领域开展的“循证实践运动”(evidence-based practice movement)的一部分。所谓循证医学,是“将最好的研究证据、临床技能及病人的价值观三者整合起来”[7]、“医生严谨、清晰、明智地运用当前最佳的证据来为患者个体进行医疗决策。”[8]通俗地说,循证医学就是医生利用自己的临床技能,遵循研究者提供的最佳研究证据,根据病人的特性来进行治疗。1999年,E.甘布丽尔首次将循证医学的理念引入社会工作领域。她按是否遵循研究证据及遵循研究证据的程度,将社会工作的实践分为“基于权威的实践”(authority-based practice)与“循证实践”两大类别[9]。前者将实践基于实践者所接受的陈旧知识、流行观念、个人经验或专家建议;后者将实践严格地建立在科学研究证据的基础上。但是,在探讨循证实践时,甘布丽尔并没有给出非常清晰的定义,而是基本上照搬了循证医学的理念。这种被动地引进、接受与消化循证医学理念的定义方式,一直持续到21世纪的前5年。比如,前文提到的霍沃德等[5]就认为循证实践“是一种新的范式,它通过鼓励在临床决策中使用严谨、清晰、明智的最佳证据,来提高科学干预的有效性”,与循证医学的概念并无多大区别。
近年来,社会工作领域的学者们逐渐意识到自身的特殊性,自觉地与循证医学区别开来,修正了有关循证实践的定义。比如,在2008年出版的《社会工作百科全书》第20版中,正式收录了“循证实践”词条。认为“循证实践是一种教育与实践范式,包括一系列旨在帮助实践者与管理人员识别、选择与执行对案主进行有效干预的预定步骤”[10]。这一定义,不再将循证实践局限于实践者针对案主的实践活动,而是将教育实践也纳入了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体系。
总体说来,当代社会工作中循证实践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学者们的态度也越来越包容与开放。按照执行循证实践的主体不同,我们可将循证实践分为三种类别:(1)针对实践者而言,循证实践是社会工作者在意识到案主的文化、价值观等独特性后,寻找能解决案主问题的最佳研究证据,并将其与自身专业技能整合起来所进行的实践方式。这也是人们通常意义上所谈到的狭义的循证实践。(2)针对研究者而言,循证实践是要求研究者研究与实践直接相关的问题,确保为实践者提供高质量研究证据的研究规范与理论信仰。(3)针对教育者与管理者而言,循证实践是以培养“科学家—实践者”为目标,同时包括专业教学、职业资格评估及培训案主等在内的全新的、科学的社会工作教育模式。
在本文中,我们从循证实践内涵的角度出发,将社会工作的循证实践简单地定义为“社会工作领域将研究者的研究证据、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技能、案主的独特性三者有效整合起来的一种实践模式”。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参见图1)。

图1 循证社会工作的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