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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的“公”与公民教育的中国理路
2017年08月16日 16:07 来源:《教育学报》 作者:邱昆树 阎亚军 字号

内容摘要:在中国开展公民教育,只有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作为舶来品的“公民教育”才可能落地生根。

关键词:文化传统;连带的公;领域的公;公民教育

作者简介:

  摘 要:文化传统对公民教育具有预制性。从文化传统来看,中西方社会和文化语境中的“公”并不相同:中国的“公”主要是连带的“公”,而西方的“公”主要是领域的“公”,由此而导致中华文明的价值与现代西方主流价值的差异,前者强调社会共同的善、社会责任和有益于和谐的美德,后者则强调个人主义的权利和自由优先,它们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伦理学语言和立场。在中国开展公民教育,只有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作为舶来品的“公民教育”才可能落地生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根植于中华文化传统,中国公民教育需要以“关系中的人”为立足点,以“国家—社会”的互构合作为现实支撑,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关怀。

  关键词:文化传统;连带的公;领域的公;公民教育

  作者简介:邱昆树(1987—),男,江西人,浙江树人大学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研究院助理研究员,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和高等教育哲学研究,Email:qiukunshu@163.com;阎亚军(1977—),男,江苏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德育价值取向的当代重构研究”(项目编号:15YJC880060)的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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