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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
2018年01月30日 14:30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作者:储朝晖 字号
关键词:校园欺凌;治理;初步阶段;法律法规

内容摘要:从家庭教育着手,建立温馨和平等互助的家庭环境;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尽力消除暴力倾向,以规范、引导为主,社会上强势的一方要谨慎使用暴力。

关键词:校园欺凌;治理;初步阶段;法律法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储朝晖,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储朝晖(1964- ),男,安徽岳西人,研究员,主要从事教育发展与改革、教育管理与政策、教育史研究。

  内容提要:校园欺凌现象在中国校园里长期存在却未引起足够重视,由于情节越来越严重,加之通过自媒体的传播,演变为社会舆论,才引发政府与社会各方的关注,国务院、教育部及各省政府都发文要求对校园欺凌进行治理。但由于缺乏完整、系统、准确的调查,对校园欺凌的真实状况认识不够完整清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又存在执行主体不明、可操作性不强、专业性不够等问题,中国当下对校园欺凌尚处在引起关注阶段,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对校园欺凌的应对都明显准备不够充分,在处理方式上倾向于急功近利的维稳模式。彻底解决校园欺凌需要深入研究校园欺凌产生的主要原因,加快法治进程,杜绝成人社会暴力以各种方式传播,尤其要清除教材中的暴力内容;从家庭教育着手,建立温馨和平等互助的家庭环境;各级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尽力消除暴力倾向,以规范、引导为主,社会上强势的一方要谨慎使用暴力。

  关 键 词:校园欺凌 治理 初步阶段 法律法规

  中图分类号:G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17)03-0012-03

  DOI:10.13763/j.cnki.jhebnu.ese.2017.03.003

  校园欺凌现象其实在中国校园里存在的时间很长,也比较普遍,长期以来未引起足够重视。之所以在近期受到关注,原因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随着社会差距拉大,校园欺凌的案例增多,情节更为严重;二是随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求,公众对校园欺凌的容忍程度降低,一旦发生就成为公众的关注点;三是自媒体的出现,使得众多校园欺凌的视屏影像能够很快传播出去,演变为社会舆论。

  对于中国的校园欺凌,此前由于重视程度不够,也就没有全面系统的实证调查,更缺乏深度专业的研究。到目前为止没有像日本等国那样有全面、权威、系统的数据,不少人仅能凭自己身边的切身感受提出各种观点。2017年《中国教育蓝皮书》发布对北京市的12所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校园欺凌现象的调查表明:46.2%的北京中小学生有被故意冲撞的经历;40.7%的北京中小学生有被叫难听绰号的经历,有11.6%的学生几乎每天都遭受语言欺凌;18.6%的学生有被同学联合起来孤立的经历;有2.7%的学生几乎每天都在经历各种关系欺凌。遭受欺凌者呈现出以下特征:小学生和初中生比高中生遭遇更高频率的欺凌;男生比女生更多遭遇校园欺凌;普通学校比优质学校学生更多遭遇校园欺凌;外地学生比北京本地学生更多遭遇欺凌;家庭经济水平较低的儿童更多遭遇欺凌,但主要体现在关系欺凌(联合孤立)上。

  上述调查仅是局部的抽要调查,严格来说不能代表北京市的整体情况,但可以作为了解北京市校园欺凌情况的参考;相对而言,北京是全国校园欺凌数量较少、程度较轻的地区。由北京的情况也可推想全国面上的情况,中小城市的校园欺凌多于大城市,农村学校的校园欺凌多于城镇学校,城乡结合部的学校由于学生来源差异较大,管理漏洞较多,校园欺凌发生率最高。依据这样的分析大致能得出中国校园欺凌现象的概况。

  由于校园欺凌现象频发,在引发舆论关注之后迅速引发政府关注,2016年6月李克强总理对频发的校园暴力事件批示要求,教育部要会同相关方面多措并举,特别是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2017年4月12日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校园本身的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这事关广大学生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的幸福”。认为“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园暴力频发,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指出要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有关部门要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主动积极作为。

  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以下简称《通知》),试图从教育督导入手减少校园欺凌。该《通知》界定校园欺凌使用了“蓄意或恶意”的修饰词,这与国际上对属于无意却对他人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依然追究当事人责任有所不同;在欺凌的具体行为中列举了“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还加上“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这样的限定。这样的界定在内涵的全面覆盖、专业性、可操作性上有比较大的完善空间。而《通知》中讲的专项治理与常态管理又有所不同,显示出治理措施的临时性而非长久性。《通知》列出的专项治理措施包括“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明显过于抽象而不具体,执行主体不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的专项治理,4月28日发出的通知,却将4月至7月列为“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的第一阶段,各校接到通知至少是五月劳动节假期之后了,显示出明显不严谨;对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的第二阶段仅列出了时间为9月至12月,对于督查的要求没有具体的目标、措施,仅是泛泛提到“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等。

  《通知》中要求的“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显得方式过于传统,“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都是正常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对校园欺凌的隐蔽性及相关特征的针对性不强。

  从上述文本分析不难看出,各方面都显示出对校园欺凌治理处于起步阶段。

  正因为此,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发出《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以下简称《意见》),期望通过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预防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方面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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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储朝晖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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