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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残疾人事业观察:制度保障,共享发展成果
2016年11月23日 10:1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9月20日,里约残奥会中国代表团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受到接机群众的热烈欢迎。

关键词:保障;残疾人;制度;记者观察;共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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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前结束的里约残奥会上,各国运动员顽强拼搏,用汗水和超人的毅力征服了世界观众。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体现了世界残疾人事业的进步。中国正与世界各国一道,通过制度设计保障残疾人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德国

  约120万残疾人活跃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

  无差别对待促进就业

  本报驻德国记者 冯雪珺

  根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字,德国残疾人总数超过1000万,占总人口的13%。其中,750万为严重残疾人士。尽管德国目前的残疾人比例比2009年高出7个百分点,但德国残疾人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截至2015年,共有约120万残疾人活跃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占到劳动力总人口的4.67%。

  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见到一些身患残疾的德国人,在工作场所和常人一样忙碌着。记者曾在出差途中,遇到一位左腿有残疾的民宿老板,尽管他走路不稳,但仍能够开车接站、搬运行李,一举一动令人敬佩。德国财政部长朔伊布勒15年前因遭枪击造成下身瘫痪,但身体残疾并未阻止他成为德国乃至欧洲最有影响力的政治家之一,他也成为很多德国残疾人心目中的榜样。

  沃尔夫冈·莱特霍夫在34岁的时候被医生诊断为多发性肌肉硬化症,需要全天候护理。然而,一纸诊断书并没有阻断他的职业生涯,3年后,莱特霍夫进入了全球最大制砖商维内贝格的董事会,后来成为董事长。作为一名身患残疾者,莱特霍夫深知,自己的成功不仅仅是靠自身努力,更重要的是同事对他的无差别平等对待。他表示,想要给残疾人提供平等的职业生涯,需要切实做到平等无差别地对待他们,将他们视为普通员工,给予同样的竞争机会以及考核标准。

  德国法律规定,凡是员工超过20人的用人单位,有义务将至少5%的工作岗位提供给残障人士。不遵照法律要求的企业,会受到高额罚款。

  残疾人想要融入社会,拥有自己的事业,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德国有两部针对残疾人的特别法案——《康复法》和《平等法》。实际上,在德国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有与残疾人相关的规定,从社会各个层面保障残疾人的权益,帮助残疾人重新融入社会,而最重要的莫过于再就业制度与反歧视规定。

  根据德国法律,德国政府从医学康复、职业培训与社会培训三个方面提供再就业保证金,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利。首先,帮助残疾人士进行必要的医学整形治疗等一系列康复治疗,以保障残疾人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工作强度,顺利进入职场;第二,帮助残疾人掌握在车间或家中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提供职业教育培训;第三,对残疾儿童提供学龄前特殊教育,提高与他人交流、进行社会交往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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