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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困境;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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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但是当仅有的一个子女意外亡故,而夫妇又难以再生育之时,失独家庭就陷入严峻的养老困境。从制度安排的视角分析我国失独家庭面临的养老困境,在此基础上探讨失独家庭走出养老困境的对策。
关键词:失独家庭;养老困境;制度安排
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意外亡故,父母出生于五六十年代且难以再生育的家庭。[1]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推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的政策。到2010年底,我国独生子女人数已达2.18亿。其中,15~30岁的独生子女总数超过1.9亿人。而这1.9亿人,有人可能会发生意外或者得病而突然去世,留下父母独自生活。目前我国没有失独家庭的具体数据,但是根据独生子女人数和年龄段的发病率可以大概推算出我国独生子女死亡人数。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5~30岁年龄段的人口疾病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据此可估算出,2010年我国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很可能超过7.6万人。另外有学者推测今后将会有1009万人在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而在独生子女15~30岁年龄段的父母大多已丧失再生育能力。这意味着不久之后,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当这1000万失独家庭的父母步入老年后,他们如何度过暮年将成为社会问题。
一、我国失独家庭养老面临的困境
(一)失独父母精神需求得不到满足
有研究表明,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与他们的社会功能有关。在社会网络方面,拥有社会网络相对完整的老年人,比拥有社会网络受限制的老年人有更好的情绪。在社会支持方面,老年人的社会支持越高,他们的生活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也越高。在社会参与方面,参与生产性活动和志愿活动都能提高老年参与者的主观幸福感。老年人总体生活满意度与子女状况、事件、体育活动显著相关,即子女现在生活状况好、不良生活事件少、体育活动多者,总体生活满意度就高。{1}老年群体本身较容易发生心理疾病,但失独父母在失去独生子女后,不愿与人交流,拥有较少甚至没有社会网络、缺乏子女的社会支持、较少参加或者不参加社会活动。他们精神得不到释放,心灵创伤没法愈合,主观幸福感不高,故失独父母在独生子女去世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据调查,60%以上的失独父母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其中一半以上曾有过自杀倾向。[2]
(二)失独家庭经济供养难以保障
首先,养育投资资金高。据调查,在我国0~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达25万元;到子女上高等院校,则高达48万元;30岁前的未婚不在读子女的抚养总成本达到49万元。{2}其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生病住院,即使医治无效,父母也会尽全力为他们治疗,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耗去家庭所有的积累,甚至留下需要偿还的外债。再次,如果独生子女发生意外[3]去世,失独父母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年龄,是无法从肇事者获得大额赔偿的,而只能获得稍多的精神抚慰金。[4]如果独生子女是死于工伤,即使生前有参加工伤保险,但是失独父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只是少数。这是受我国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影响的。2011年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有1. 7亿人{3},其中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只有6555万人{4},农民工相对其他人而言较容易发生工伤,但农民工参保比例只有25.3%[5],失独者获得工伤保险人数少,必然影响到失独家庭的生活。老年人是一个发病率较高的群体,生病费用支出很高,但由于失独老人的经济供养难以保障,又缺乏子女的照顾,较大影响了他们的晚年生活。
(三)失独家庭社会地位受到歧视
中国传统文化不奉行“白发人送黑发人”,人们往往把失独家庭列人“不吉利”之类,不愿意与他们过多联系。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如果独生子女意外亡故,就把“克子”的名号扣到父母身上。这些传统的观念压得他们抬不起头。失独家庭被社会所歧视,甚至人们不愿意做失独家庭的生意。在江苏,有一群失独父母亲选择抱团取暖,一块吃年夜饭,但是当餐馆老板知道这是一群失独的父母,就拒绝让他们用餐。老板说不想在新年第一天触这种霉头、晦气。老年人在社会发展中本来就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加上失独带来的社会歧视,久而久之他们就被社会边缘化,一步步沦为弱势群体,加剧了他们的精神和经济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