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4年11月27日上午,我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共同举办了公共安全法治化与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座谈会。
关键词:公共安全;四中全会精神;法治化水平;学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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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7日 上午,我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共同举办了公共安全法治化与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应急管理学会秘书长王宝明教授主持,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主任(院长)龚维斌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 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应急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食药总局、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公管学院和我院专家在座谈会上发言。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研人员、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工作人员及有关学术报刊人员参加了座谈。
与会专家和学者一致认为,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构成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学者提出,要站在大安全观视角来构建相关法律体系,并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并建立系统化、体系化的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有学者也认为,应急状态下要协调好行政权利与个人权利的关系,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国家相关巨灾应急状态下补偿法律规范体系,对财产所有权人要依法补偿。大家还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相关重点立法领域,讨论了网络安全保护、食品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立法问题。同时,有学者指出,要通过对突发事件、第三方评估、需求聚焦、进入政策议程等程序,让每次事件的经验教训成为法律制度改进动力,不断地促进法律制度变迁和技术进步。
龚维斌主任在总结发言认为,此次座谈一是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化学习;二是应急中心(中欧学院)和学会与学术界、政府部门,从法治建设角度进行了深入交流;三是对我院应急法制方面研究成果、研究能力进行了全面展示;四是推动了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上台阶、上水平的一个新的起点。
此次座谈会也是首次以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中欧应急管理学院、中国应急管理学会名义共同举办。今后将依托这几个平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学术研讨会,推动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危机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深入研究,促进全国应急管理研究网络的全面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