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上海加快向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具有相当强大的资本和科技研发实力,是一支重要力量。
关键词:国有企业;国企;学习;创新;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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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加快向全球科技创新中心进军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具有相当强大的资本和科技研发实力,是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上海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国企自主创新的能力和活力,但由于受到国资监管制度的制约,很多国企转向创新驱动型的步伐相对迟缓。本文旨在结合上海实际,分析当前国企自主创新面临的制度困境及影响机理,探讨如何优化国资监管机制,增强国企自主创新的动力及活力,充分发挥国企在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中的主体作用。
国有企业自主创新面临的监管制度困境
国有资产监管系统主要由六个子系统构成,即国有经济结构与布局战略性调整机制、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转让制度、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安排、国有企业经营者选聘机制、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机制、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机制。这六个子系统构成了有效的外部制度环境,影响着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动。
国有经济结构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机制。这一机制对国企自主创新的传导作用是间接的,即通过影响产业结构与布局,再对市场领域发生影响,从而促使国企面临的市场格局、市场需求以及市场竞争等发生深刻变化。虽然上海有关文件提出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没有提出如何引入民间资本控股国企,促进国企改革与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很多民营资本不愿意进入国企,原因在于民企的体量相对于国企较小,难以参股并获得一定的话语权。
国有企业改制与产权转让制度。国企改制的核心在于产权的改革。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名义上属于国家所有,而实际上处于虚置的产权关系,难以对管理者起实在的制约作用,也无法为管理者实施科学管理提供动力。这导致企业发展的不持续、不稳定,无法引导国企确立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体现在产权不清晰、缺乏有效的退出机制、资产缺乏人格化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