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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用人“三关” 振党员干部精气神
2017年02月26日 20: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符爱波 字号

内容摘要:通过严把党员干部“三关”,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确保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创业,切实做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把那些信念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抓改革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用起来。考核部门要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党员干部的政绩,要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良现象,要健全党员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完善政效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避免“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片面性,围绕党员干部“总开关”拧得紧不紧?

关键词:党员干部;坚持;担当;职责;干事;用人;考核;政治生活;岗位;敢于

作者简介:

  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通过严把党员干部“三关”,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标准,确保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严把干部选任关。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要着力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注重把那些信念坚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抓改革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用起来,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吃香;要建立健全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不用混日子、不担责、无作为的干部,着力建设充满激情、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

  严把履职尽责关。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党员干部要做到岗位职责必须为,履行岗位职责,行使岗位职权,把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做到位,把管理、服务、监督、指导、宣传、发动的责任落实到位,团结和带领干部群众不断创造新的业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希望。

  严把政绩考核关。 考核部门要加强对政绩的综合分析,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党员干部的政绩,要识别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不良现象,要健全党员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完善政效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避免“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片面性,围绕党员干部“总开关”拧得紧不紧?作风“篱笆”扎得严不严?发展轨道正不正?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等多角度、全方位考核,全面考量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以此来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振党员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作者系贵州省从江县委组织部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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