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笔者认为,“为官不为”,实质是懒政庸政怠政,是为官之耻,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四轮并进”着力加以治理,真正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其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之家”应长期树立“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导向,始终用“好干部”标准选人,凭实绩用干部,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干部推荐“不唯票”、考试比选“不唯分”、使用干部“不唯年龄”、考核评价“不唯GDP”。要建立干部“为官不为”的问责制度,织密干部“为官必为”的铁纪刚规,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干部干事创业管控机制,明确怕担责任、不敢担当、墨守成规、履职不勤、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具体情形,规定问责方式,让干部自觉“对号入座”。
关键词: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制度;常态;政庸;错误思想;党性教育;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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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不为”古已有之,不绝于史。当前,“为官不为”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干部感叹管束多了、监督严了,借口“为官不易”,索性“为官不为”。不可否认,长期以来,由于制度不够完善,干部“能上不能下”似乎成了一种“常态”。有的无所作为,却悠闲地当“太平官”,只要“不出事”,就很难受到处分。官员能上不能下,导致一些干部热衷于论资排辈,由此造成“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的现象。笔者认为,“为官不为”,实质是懒政庸政怠政,是为官之耻,必须出重拳、下猛药,“四轮并进”着力加以治理,真正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其更好地带领群众干事创业。
筑牢“为官想为”信念。一些人之所以“为官不为”,是因为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模糊了为官从政的目的,淡化了宗旨意识,忘记了公仆责任,扭曲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因此,防治“为官不为”,必须刨出错误思想的根子,着力解决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切实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和官德政德教育。作为党员干部要树立共产党人的为政之道,端正为官从政的目的,弄清“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把“为官有为”视为本分,把“为官不为”视为耻辱,增强“为官想为”的党性自觉。
树立“为官愿为”导向。干部“为官有为”首先要“为官愿为”。组织部门作为“干部之家”应长期树立“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的导向,始终用“好干部”标准选人,凭实绩用干部,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从严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干部推荐“不唯票”、考试比选“不唯分”、使用干部“不唯年龄”、考核评价“不唯GDP”,让民主测评更加公平,让竞争选拔更加科学,让有作为的干部受尊重、受重用,为“有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不让老实人吃亏,真正使干部干事创业愈发积极、勇于作为、敢于作为。
构建“为官必为”机制。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关键还是要靠制度。
要建立干部“为官不为”的问责制度,织密干部“为官必为”的铁纪刚规,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干部干事创业管控机制,明确怕担责任、不敢担当、墨守成规、履职不勤、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具体情形,规定问责方式,让干部自觉“对号入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使干部心生敬畏,让干部有职、有位、有权、有责,倒逼领导干部“为官必为”,达到自我修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营造“为官乐为”氛围。李克强总理曾明确提出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给干部松绑,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尝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势在必行,应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那些在探索实践中受挫折有失误的干部,不能不问原因、不顾过程,不能简单地“一棍子打死”,最大限度的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能让他们既流汗又流泪、既伤身又伤心。作为党员干部就必须消除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惧心理,敢于放开手脚,轻装上阵,敢作敢为,不畏惧、不懈怠,想干敢干,敢闯敢试,形成不敢不为,不能不为,不愿不为的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