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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加大管党治党力度
2015年10月09日 08:2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 兵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纪检机关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关键词:中央纪委;纪检体制改革;派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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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纪检机关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方式方法,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中央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派驻纪检机构建设,强化纪检机关“三转”,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正风反腐,推动清朗政治环境的逐步形成。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纪严于国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纪委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并在组织上、制度上进行创新。

  从以往查处的案件可以看出,干部违法者无不从违纪开始。为此,中央纪委找准职责定位,用纪律来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把“办案”规范称为“纪律审查”,把“案件线索”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名称的改变更反映了职能定位的深化。审查方式也在发生变化,如在开展纪律审查时,让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重新学习党章,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办,发现违纪问题、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处理,涉及违纪的抓紧按程序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方能发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作用。近年来,中央纪委对反映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多轮“大起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调整规范线索处置方式为“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新五类标准。注重抓早抓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干部及时提醒。2013至2014年,各级纪检机关共函询3.5万人次,谈话7.4万人次,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21.9万人。党纪轻处分起到了警醒、震慑作用,实际上挽救了一批可能滑向违法犯罪的干部。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需要有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中央纪委以党章为遵循,注重纪法分开。今年以来,已经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正在研究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修订将把纪律细化、具体化,比如考虑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针对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问题作出纪律规定,着力去除与法律重复的内容。

  在加强外在约束的同时,也要提升内在自觉。中央纪委结合“三严三实”加强纪律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采取以案说纪等形式加强警示教育,并在全社会营造“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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