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由于日本政府属于“精英统治”类型,对社会事务有很强的干预性,所以决策咨询工作主要还是为行政机关服务,比如审议会制度。
关键词:决策咨询;审议会;制度;机关;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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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政治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1947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又被称为“和平宪法”)确立了以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与美国的情况类似,日本国会作为立法机关为了更有效地立法和监督政府行政机关,也设置了大量助理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工作,如众议院调查局、参议院调查室和国会图书馆的调查及立法考察局,为议员提供立法咨询服务。由于日本政府属于“精英统治”类型,对社会事务有很强的干预性,所以决策咨询工作主要还是为行政机关服务,比如审议会制度。
所谓审议会,有时也称调查会,是接受政府行政决策咨询,并由法律予以确认的合议制机关。审议会的咨询任务是对政府重大政策、规划制定进行咨询审议和考察评估。一方面体现了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利益协调功能,如1964年作为通产大臣咨询机构的产业结构审议会,在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较好地发挥了沟通协调作用,促进经济生产摆脱低水平均衡,实现转型升级。另一方面运用专业化的知识对相关机构的管理工作进行科学评估,帮助政府提高管理水平。如食品安全领域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职责就包括对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相关大臣进行劝告。再如科技评价领域的科技审议会,对科研预算、课题选择、项目评估等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评估改进政府研究与开发政策的效力和效率、完善国家研发资金的配置,深刻地影响了日本政府科技政策、规划的制定及发展方向。
日本政府机构中设有行政、经济、社会、教育、法制、科技等各类审议会,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审议会。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决策咨询的广泛性,所以审议会的组成包括学界、产业界、社会民间团体等各方人士,即使首相直接领导的审议会,也有民间人士参加。日本政府的审议会制度“开辟了一条有益的途径,便于公务员搜集‘客户’集团的意见,并在这些集团中推行他们的计划”,呈现为一种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合作主义模式。
日本的行政法体系非常发达,1948年出台了《国家行政组织法》,1993年出台《行政程序法》,使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行政行为、程序都有法可依,如今已经比较完善,政府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正是以其行政法体系为依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