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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校院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认定的通知
2016年01月06日 09:43 来源:湖南省委党校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校院各部门:根据湘校院发[ 2015 ] 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校院级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认定申报通知如下:申报奖励对象:我校(院)教职工。

关键词:决策咨询;咨询成果奖认定;咨询中心;教职工;奖励

作者简介:

  校院各部门:

  根据湘校院发 [2015]66 号文件精神,现将 2015 年度校院级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认定申报通知如下:

  1. 申报奖励对象:我校(院)教职工

  2. 认定范围: 2015 年度决策咨询成果,具体认定条件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智库章程》(湘校院发 [2015]66 号)

  3. 相关要求:

  要求认定的决策咨询成果第一作者必须为我校(院)人员,请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前将咨询成果、咨询成果奖认定申报表、批示反馈材料各 3 份( 1 份原件、 2 份复印件)报送决策咨询中心。

  决策咨询中心

  2016 年 1 月 4 日

  附件:

 

  2015年校院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认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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