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党协商意识,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推进政党协商实践。
关键词:政党;实施意见;民主党派中央;中共中央;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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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政党协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政党协商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
政党协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发挥我国政党制度优势,巩固发展和谐政党关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
政党协商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
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参加政党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