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网讯2015年是市委党校第二分校的“制度建设年”。
关键词:分校;重大决策;议事程序;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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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15年是市委党校第二分校的“制度建设年”。1月下旬,经总校批准,第二分校校委会正式成立,校委成员间也进行了明确分工。为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运作机制,日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二分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第二分校 上海行政学院第二分院校(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两个规定正式出台。
上述《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以及总校下发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及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精神制定。其主要特点:一是实现校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的正常化。校委会原则上每月举行1次,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举行1次,基本固定于每周二上午召开,遇有冲突,校委会会议优先安排;二是注重规范程序。密切结合第二分校实际,将“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校委会集体决策程序;三是明确界定议事范围。对校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进行明确划分,注重形成梯次决策。校委会主要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议题以及事关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审定。校(院)长办公会主要讨论和研究学校重大事项、审定和处理学校重要行政事项、组织实施校委会有关决定。有关教学、科研、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先议后决”,经过校(院)长办公会讨论,修改完善后,提交校委会决定;四是注重讲纪律、讲规矩。除校领导和校委班子成员直接提出议题外,各部门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须征得分管校领导书面同意,会议一般不讨论临时性议题;五是注重充分发挥民主。鉴于第二分校教职员工人数少,学校恢复创建中碰到的困难多,需要讨论的问题较多,为了群策群力、形成科学决策,校长办公会吸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参加讨论。
今年以来,第二分校严格按照两个议事规则,先后召开校务委员会5次,校长办公会10次。新制度的试行,初步实现了校委会和校(院)长办公会召开时间的相对固定化、运作的程序化,避免了创业初期事情繁多,不得不临时召集开会以及以校长办公会代替校委会做出决策的情况。两个议事规则的出台与实施,将有力提升第二分校决策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