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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推动保险监管一体化 建立区域车险反欺诈机制
2017年04月19日 13:42 来源:新华社 作者:郭宇靖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4月 19日电(记者郭宇靖)记者从北京保监局获悉,为促进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协同监管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京津冀三地保险行业协会还建立了京津冀区域车险反欺诈合作机制,并探索打造各类行业共享数据库。此外,在京津冀三地保监局指导下,三地保险行业协会还建立了京津冀区域车险反欺诈机制,设立车险反欺诈案情线索搜集汇总及会商机制、重大欺诈案件预警机制、警保联动机制和行业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并围绕加强理赔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据介绍,未来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协作,继续推进京津冀保险市场一体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关键词:京津冀三;欺诈;保险公司;监管;任职资格;协同;地保监局;区域经营;数据库;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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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4月19日电(记者郭宇靖)记者从北京保监局获悉,为促进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跨京津冀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协同监管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京津冀三地保险行业协会还建立了京津冀区域车险反欺诈合作机制,并探索打造各类行业共享数据库。

  通知对落实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中涉及的机构设立、保险产品、高管任职资格考试等七个方面明确了监管要求。其中在高管人员任职方面,实施京津冀三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成绩互认制度,拟在京津冀辖内任职人员可在三地任一保监局参加高管任职资格考试。通知还对跨区域经营保险机构的信息系统建设、信访举报投诉管理,及专业代理机构注册资本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协同监管,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还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保险机构跨区域经营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制度,便于案件协查、合作联办。

  此外,在京津冀三地保监局指导下,三地保险行业协会还建立了京津冀区域车险反欺诈机制,设立车险反欺诈案情线索搜集汇总及会商机制、重大欺诈案件预警机制、警保联动机制和行业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机制,并围绕加强理赔数据共享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全损车和黑灰名单信息库、行业反欺诈专家库、“高风险客户”及“高风险从业人员”资料库等各类行业共享数据库。

  据介绍,未来京津冀三地保监局还将进一步加强协作,继续推进京津冀保险市场一体化,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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