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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布一季度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单位)名单
2014年05月22日 13: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姜春媛 字号

内容摘要:安监总局公布一季度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单位)名单。

关键词:生产安全事故;名单;责任企业;国家安监总局;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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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姜春媛)记者日前从国家安监总局获悉,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1起,涉及全国10个地区。其中,云南2起、山西1起(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浙江1起、重庆1起、河北1起、河南1起、广东1起、四川1起、吉林1起、甘肃1起。

  一季度有22个地区和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分别是: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此外,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2014年一季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单位)名单和2014年一季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非法人单位名单。其中,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火灾及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内衣家庭作坊火灾均在被公布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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